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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苍松

交大银发2013(2)老有所医
时间:2014-01-03 编辑: 来源:退休人员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我校已有退休人员数人数次获得市医保综合减负

“医保综合减负”即是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一项切实解决部分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特殊困难的,与参保人员年收入挂钩的基本举措。自2004年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校也已有数人在近10年里,一次或数次获得了减负。什么叫“医保综合减负”?如何才能理赔“医保综合减负”?以下略微介绍一二。

综合减负标准及范围:㈠符合医保综合减负条件的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比例的,超过部分的自负医疗费减负90%。㈡年自负医疗费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现金自负的医疗费,即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的医疗费中,按规定由个人现金自负的医疗费,其中包括诊疗项目分类自负的医疗费用、B等病房分类自负的床位费,以及使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分类自负的药品费用。㈢年累计自负医疗费,不包括以下各项费用:1.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其他减负规定减负的医疗费。2.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试行意见》(沪府办发〔200115号)规定补助的医疗费。3.按照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规定报销的医疗费。(退休中心)                                            


告知“退休住院医保”扣款事项

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12年前开办了“退休住院保障计划”,是面向“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退休人员的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单位团体参保为主,个人社区参保为辅。一个保障年度内,个人累计最高可获4万元补充医疗保障金。截至今年3月底,本市已有315.59万名退休人员参加了该计划,单位团体参保占该计划参保总数近94%。本市已累计为757万人次的退休职工支付了保障金,帮助他们减轻了38亿元的医疗费用负担。

今年,我校续保“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在二级单位和各位的努力下,已于3月初完成。按照以往规定和今年计划,学校在7月份的“送清凉”慰问中,受各位自愿参保退休人员的委托代为扣除续保金额中的相应部分,请大家注意核对银行卡。一般参保的退休人员代扣170元的20%部分,计34元。市管干部参保的代扣全额170元。(退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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