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老人养老观念更新的探讨
上海交通大学 陈毓秀
(获2011年上海市退休职工管理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我国从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目前全国老年人口达1.67亿。其中80岁以上老人达1899万,失能老人1036万,预计到2015年,我国老年人口可达2.16亿。其中80岁以上将达2400万,到2020年老年人口达2.48亿。
随着我国生育状况和人口分布的变化,当前家庭结构模式亦有相当大的改变。据调查,我国城市家庭户数人口由3.5人下降到2.89人。纯老家庭更达44%。空巢家庭接近50%。据上海市2010年统计,本市独生子女家庭为305万,占全市家庭户数60.2%,全市独生子女户数为610万,占户藉人口比为43%。据报道,从2013年起,新增老人中有80%为独生子女父母。户籍人口中,青少年比例偏低,在全市2220万人中,其中户籍人口为1412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达315.7万,而青少年人口据2009年统计为116.8万,占比重8.3%,低于全国10.2个百分点,老少年比例失衡,呈现出老龄化和少子化并存现象。
综上所述,新时期我国老龄问题呈现出如下特征:即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发展、老龄化和少子化并存。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家庭结构发生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家庭养老功能,这就要求我们在养老形式、培育新的养老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养老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加以重视和研究。本文的目的是转变养老观念,即更新养老观,使其达到健康养老、快乐养老和积极养老的目的。
一、更新养老观念的重要意义。新时期社会转型大背景下,人口、资源、环境是社会发展的三大支点。其中人口问题无疑是重要的一个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养老观念也随着社会经济转型期而随之改变。“养儿防老”这一传统的中国养老伦理观念已在时代发展中悄然变化,而养儿防老的传统孝道观的背面是依赖子女依赖单位或组织,而时至今日,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步入老年,他们与过去多子女的父母不同,唯一的子女将负担赡养重任,而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出现“四二一”结构。在此情况下,老年人眼看着子女要承受着工作、家庭的压力,加之代沟的存在,要子女承担繁重的养老任务,或多或少也于心不忍。而老年人虽不忍在家庭中多增加子女负担,但也因各种原因不愿在机构养老或去托老所,而子女则因害怕承担不孝之名,虽自己负担沉重,无力承担照顾之责,但也不愿送老人去托老所或机构养老。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引发诸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依赖单位依赖组织的旧观念也悄然失效。这种依不了靠不着的心态,甚至引发了某些老人消积对待养老等死的不利心态,这些老年人的无助和青年人的无奈现象,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跟不上社会经济转型期发展的步伐,说明更新养老观念的重要性。
家庭结构的变化、人口抚养比的变化,必将引起一系列诸如赡养体系、传统孝道观念,需要更新的要求。而随着社会需求和社会建设的发展,也必然导致社会保障体系、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为消除老少双方的无助与无奈,这就需要老少双方都更新养老观念。这样从积极方面来说,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老年人和青年人双方的优势。青年人减轻了负担,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而老年人逐步淡化了养儿防老的旧观念,使他们身心负担得到充分的释放。在精神寄托、社会参与意识方面有所加强,这就充分调动了老少双方的积极性,为创建和谐社会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更新养老观念,创建代际和谐的幸福老年生活。在十一五期间,我国老龄工作坚持“六个老有”的目标,已取得显著成效。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基本上已由“生存型”向“健康型”转化。其中精神文化型需求已提升至重要的一方面。特别是随着家庭规模和因经济发展和人口迁徙等引起人口结构的变化。独生子女和空巢家庭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提出了挑战。而对于如何养老,老年人和青年人乃至社会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与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期不相适应的观念和误区。
这主要表现为:首先在对待机构养老或社区托老所养老等问题上,老少双方都因种种原因存在着不同观点。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无奈和无助,但因子女怕承担不孝之名,老人怕被社会各方议论,这就要求老年人应逐渐淡化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作为子女和亲属则要改变送老人去机构养老或托老所为不孝之举的旧观念。在反哺观念事实已逐渐淡化的现实面前,双方都要以实际行动促使“快乐养老”“健康养老”和“积极养老”目标的实现,为建立新型家庭伦理观提高家庭发展潜力共同作出贡献。其次:在当前“9073”格局情况下,绝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他们平日大多数活动与交往仅局限于所居住的社区,这一老人活动基地的作用不容忽视。社区承载着为“六个老有”提供基本扶持和关怀的重要作用。在十一五期间,街道和社区已在家庭伦理的舆论导向上创建了“五好家庭”和“好媳妇”等弘扬家庭和谐氛围的多种有益举措,对创导尊老敬老爱老这一传统美德,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今后还应该加强宣传和引导,促进家庭和谐这一积极因素进一步发扬。第三:大多数老人在退休后脱离了劳动和工作领域,生活圈子狭小。据部分调查统计,有近30%的老人基本不与家庭以外的人来往,45%的老人把自己的交往范围局限在居住地的同龄人中,处于情感疏离和信息阻隔的状态。由此也引发了老人们强烈要求参与意识和自身辨别能力增强愿望,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要求照顾方面则反映出需求多层次和多种形式的服务。他(她)们在精神文化和情感需求方面日益凸现。他们渴望参与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体现,渴求通过积极活动与交往,实现自身的精神愉悦和满足,以取得社会的认同。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其自身辩别能力和认知能力有所下降,容易受到身体侵害和欺骗,有的甚至还遭受家庭暴力和物质侵害,对老年人精神伤害日趋严重。
构建代际和谐的老龄社会环境,是达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和老有所为很重要一部分。笔者认为,目前在养老问题上国际国内较为成功的做法事例可供借鉴,据资料记载:例一:日本强调老人介入辅助的自我能动作用,介护是充分强调发挥老年人的自我能动作用,参与力所能及的活动和工作,以延缓衰老提高生命生活质量。日本有专门的介护师,为每位老人制订可行的介护规划。据资料载在2007年全国总工会与日本方面合作,已在陕西工会系统院校成立“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培养为老服务的人才;例二国外很多老年人养老机构称为“老人院”,常建在幼儿园旁边,这样可以便于老少经常交往相互串门,形成忘年交,互为所乐。在老人院中,老人们可以根据自身体力情况,参与适当活动,例如整修庭院,养护花草等。这样可以充分体现老年人的自身价值使生活更具乐趣和尊严。在芬兰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20%以上,社区都设有康复中心。加拿大全国人口中超过80岁者占四分之一,已开展建立老人友好城市多年。这些作法都有利于营造老年人多方位的交际圈,营造尊老敬老的氛围,使老年人无论在社会在家庭都得到极大的尊重与包容。例三,在我国广西省崇左县,创建了全国宜居养老示范基地,该市通过与民营机构和社会团体三方共建,利用其丰富的自然资源、生态保存完好、物产丰富四季常青、水质优良气温适宜、交通便捷等有利条件,使老年人在此生活质量获得显著提高,解决了老人“快乐、人文、学习”的精神需求,更带动了当地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上述这些事例,都是我们探索进一步提高“六个老有”在需求方面有益的参照。
三、思考与建议。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物质、精神、制度和体制、机制等方面全面做好应对老龄化全方位的准备。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老年服务产业,丰富老年生活,重视老年教育,鼓劢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新目标。为进一步构建代际和谐的老龄社会指明了方向。也充分说明为构建代际和谐的社会,家庭成员和全社会都需要更新养老观念的重要意义。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首先要建立新型的家庭伦理观。十二五期间强调推行新型的家庭文化建设,要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美德。老年人和子女晚辈双方的养老观念,均需要加以更新,而时代在发展,经济基础在变化,老人对小辈的要求,也必须重新加以审视。那种过去上一代反哺下一代的反哺观念已日益淡化。“常回家看看”,已成为某些老人对下一代反哺报答的殷切期望。而子女或晚辈如何使老人在现实条件下安渡晚年、欢渡晚年才是对长辈最好的报答。因此要加强舆论宣传,使传统的血缘关系的孝道文化逐步转变为以社会关系作为基础,有法律保障的新型家庭伦理观。
其次积极开展新型家庭文化建设的宣传。根据十二五规划要求,注重新型家庭文化建设,要探索推进创建“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温馨家庭”等目标。多年来把宣传家庭美德,融入群众性文化活动为主题,所提倡的创建“五好家庭”推荐“好媳妇”等活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弘扬尊老爱老的家庭传统美德,以创建幸福家庭为目标,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时代精神相结合,以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家庭发展潜力,创造条件提